台北海洋科技大學教師國際論文發表補助說明

地區

海外地區(不含中港澳)

資格

每年度每人以補助一次為原則;本校專任(含專案)教師

申請案繳交資料

  1. 申請表
  2. 發表之論文摘要
  3. 論文接受函(或邀請函)

審查標準

  1. 由承辦單位組成審查小組,審查委員至少三人,就申請表及論文摘要依與系所發展、課程關聯性進行審核。
  2. 個人論文發表情形亦得作為補助審查之參考依據

補助原則:1. 交通費: 每位教師至多補助來回經濟艙機票一趟;補助上限3萬元整。(若為共同作者則至多補助50%來回經濟艙機票一趟,同一研討會以不超過2人出席為原則)

         2. 報名費(註冊費):實報實銷;補助上限每人為新台幣1萬元整。

申請時間:1. 該年度7月31日前執行完畢者,請於該年度6月30日前完成申請。

          2. 該年度12月31日前執行完畢者,請於該年度11月30日前完成申請。

核銷

  1. 於結束後二週內,檢具電子機票、登機證、收據或旅行社代收轉付收據;報名費(註冊費)收據核銷
  2. 教師須提供差旅報告書、出差心得表、差勤假單
  3. 核銷須留意時程:上半年執行請於7月15日前繳交;下半年執行請於12月15日前繳交。

注意事項

  1. 須簽立保證書,保證於獲得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等機關之補助時,不重覆申領機票及註冊費之補助。
  2. 承辦單位保有修改、變更之權利。計畫經費用罄,得另行公告停止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