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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1年度及112年度外國留學生、僑生或其他華裔學生受聘僱從事專門性或技術性工作之許可人數數額、申請期間、申請文件及核發許可程序

一、公告係勞動部參考年度實施情形、各屆畢業人數、雇主需求人數、國內就業市場及經濟情勢,調整111年度許可人數數額為6,000名,並公告112年度許可人數數額為6,000名;另該部本年4月29日勞動發管字第11105069651號公告,自即日停止適用。
二、 本案為僑生畢業留臺就業重要訊息,請儘速協助向貴校僑生廣宣。
三、 檢送勞動部旨揭公告乙份如附件,請參考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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