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mp to the main content block
 

港澳僑生 Overseas Chinese Students

注意事項: 1. 僑生身分認定,由僑務主管機關為之;港澳生及港澳具外國國籍之華裔學生身分認定,由教育部為之。 2. 畢業年級相當於中華民國高級中等學校二年級之國外或香港、澳門同級同類學校畢業生得以同等學力資格申請,但入學本校後將增加其畢業應修學分12 學分(總學分約140學分,依據每學年度課程規畫表之畢業學分數+12學分)。 例如:國民中學、國民型中學、五年制中學等。